基督教會有權「執行紀律」「懲戒」會眾和剝奪隱私權嗎?

作者:戈壁東

昨天我看到有人在爭辯教會要「執行紀律」,要像父母懲戒和管束子女一樣管束會眾,向政府執法一樣對付教徒甚至只是他們子女的「道德敗壞」。還要求教會會眾必須坦白自己的隱私。爭論的原因是因為「牧師的女兒未婚先孕」。所以,他們要「執行紀律」了。

我一聽:這還是基督教會嗎?這不成了完全沒有救恩意識、沒有憐憫,以道貌岸然的理由把會眾劃分為執法者和被執法者的權力機構的一個典型的邪教嗎?

這就是說教會中有一群人認為自己與其他人的關係已經變成了父母「管束懲戒」子女(這是原說法)的關係,已經變成政府官員與民眾的執法關係,而不是我們通常說的「主內肢體」「弟兄姊妹」關係了。而且還大聲說出來,尋找到充足理由。這有多可怕?!

這個教會因此有了一群有權審判甚至可以懲戒別人,有權規定別人交出隱私的高級「基督徒執法官員」了。細思極恐。

這些東西我聽得驚心動魄,但那位還是在那裡津津樂道理由十足。還舉例父母懲戒子女政府法律作為論據。這讓我更感覺恐怖。說這話的不是一個中共匪徒,是一個來自中國的有點民主意識的基督徒,這更讓我對中共極權意識對這個民族的毒害深度感覺深深憂慮!

在中國這個極權製造的叢林社會裡,對他人的權力意味著社會地位和資源決定權。所以成了中國人極度需求。

一些昨夜還在街邊還被城管毆打和驅趕的底層人群,一旦穿上一身大白甚至只是戴上一個紅袖箍就會用足那些權力比任何人都兇狠地攻擊其他人了。哪怕只是一個門衛也會用盡權力來刁難他人。中國的文革和歷次運動就是這樣,普通人戴上一個紅袖套就可以任意決定他人生死的自我授權極度攻擊典型。現在這種意識居然進入了基督教會!一些人認為有了教會這個名義,他們也有權力可以道德審判、甚至立法(紀律)懲戒其他會眾了,他們以此來顯示自己是一個真正的維護基督教的衛士了。看上去是不是很熟悉?中世紀的政教合一下的殘酷,邪教對會眾生命和資源的任意控制和剝奪?

這個「教會」因為這些用各種冠冕堂皇理由讓自己有權力執法「懲戒」的人出現,就變成了一個鬥爭世界。今天你可以因為「牧師的女兒未婚先孕」來「執行紀律」;明天被懲戒的人,也可以因為你的兒子「打架和行為不端來」來對你「執行紀律」。基督教會就變成了一個群眾運動的鬥爭場所了。是不是很眼熟?不就是出現了一群教會紅衛兵嗎?只不過偉大領袖換成了他們口中的基督。何等可怕?

在他們以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津津樂道設定「紀律懲戒」和不許會眾擁有隱私時,他們不只是已經忘記了自己只是一個接受救恩的基督徒,他們也完全沒有一絲一毫的法制意識和對權力來源的基本認知。他們呈現的內在強大的權力慾和對他人的控制意識,讓我無比震驚!中共極權主義對中危害已經深入中國人骨髓,即使劉曉波說的三百年、幾代人都難以肅清。

即使已經成為基督徒,也反共而且有了民主意識的人群,依然還在這種強烈的控制和權力意識中走不出來。還把它弄進了基督教會裡,這才是讓我深深悲哀和痛苦的。

昨天我與這位並不是壞人只是有點認知模糊的朋友有過一些探討,但是我知道不會有結果。我今天猶豫要不要談這個話題。只是我覺得這個話題折射的是一個特別沈重東西:中國民眾啟蒙!價值認知不變,這個民族這個國家會永遠在黑暗中沈淪!

總以為基督教信仰可以改變中國,豈知連基督教會都會被這個大醬缸文化弄得面目全非,豈能指望基督教救國救民對中國有效?

路很長,也許需要很多代的努力,精衛填海,我們㘅一口泥算一口吧,放棄了就更沒有希望了。

感謝作者授權人類黨網站發表!

注: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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