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德文
1967年,那年我14歲。我家在香港,住在半山區澳卑利街,門口對面就是域多利監獄。67年暴動之時,每晚半夜至天光,都不斷地聽到囚犯們淒慘叫喊之聲,估計是獄吏們毆打因暴動而遭逮捕的疑犯。囚禁在域多利監獄的人,大多數都是未被定罪,準備過堂或侯審的疑犯。
該監獄旁邊有一士多兼涼茶舖,他們兼營疑犯的私家飯生意。但凡未被定罪的疑犯,都可以由其家屬向該士多,購買私家飯、香煙及糖果,由該士多派人送達給那些疑犯。那時該士多,增添了一項新的商品,就是替疑犯家屬將跌打丸送達給疑犯救傷保命。
那年代,市面上一粒跌打丸賣幾毫子,但那士多代送跌打丸,每粒售價十元。相信士多店老闆那時是發了一筆橫財。
那時,經過國貨公司及中資機構,其櫥窗都掛有多幅因暴動而被港英軍警打死的「烈士」遺照。有些「烈士」連屍體也找不着的,相信是被港英當局殺死後、再行毀屍滅跡。
當時軍警們,對暴動囚犯,流行一種酷刑,稱之為飲頭髮水。就是先將囚犯們,拳打腳踢一番後(目的是使囚犯內傷、內臟出血),然後剪碎一些頭髮,將頭髮碎放入一杯黑咖啡,灌那囚犯飲下。當頭髮碎混合了黒咖啡,進入人體內臟已受傷的器官,頭髮碎是會黏貼在器官的傷口上,導致該傷口無法癒合、長期發炎,但不會立刻致命。醫生亦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治癒之。那囚犯由於難以正常地吸收營養、長期慢性發炎、變成精神不振、不斷生病、身體會漸漸枯弱衰竭而亡、疾病痛苦折磨會歴時多年才身亡。
香港某學者教授,曾告訴我,他曾聘用過一位曾受過頭髮碎酷刑的僱員,該僱員長期皮黃骨瘦,五十歲左右便命喪黃泉。
該塲暴動的遠因,可以說是低下層市民,長期生活不濟,積累了對社會不滿的怨氣。近因是受到中國文革的影響,以為透過暴動,就可以趕走英國統治者,回歸祖國。
該塲暴動,並沒有獲得大部分市民所認同及支持。表面原因,是暴動者通街亂放土製炸彈,炸死了一些無辜者(當中有幼童)。深層的原因是,港英殖民統治,雖然也是不公不義,但社會起碼算是法治及享有自由。反觀那年代的中共統治,民主自由法治,通通闕如。兩害取其輕,雖然軍警酷刑對付暴徒,完全違法、違反人權人道,但仍然獲得絕大部分市民的支持。
今次以巴事件,我支持以色列。立刻有一班左膠跳出來駡我:你知不知道猶太人怎麼對待巴勒斯坦人嗎?
我當然知道以色列對待巴人,有些地方是違反人權人道的。但瑕不掩瑜。以色列與穆斯林比邪惡,以色列是小兒科而已。
很簡單,假若世界上只有以、巴兩個統治者,你只能二擇其一,你會選巴勒斯坦作為你的統治者嗎?!
感謝作者授權人類黨網站發表!
注: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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