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德文
日前我參加一個講座,內容是探討在加拿大,耆老被虐待及受騙的情況。
講者說,加拿大警方非常著意三類受害者,那三類人士包括幼童、婦女及長者。他們被視為弱勢社群。任何上述人士若被告發曾受虐待時,警察在未有証據之前,都會先行拘捕加害者、分隔加害者,然後再調查是否屬實。
根據我在香港從事社會工作時的經驗,這舉措是有其功能的。在香港,我見過不少家暴案件,在鬧上警署後,經警方調解,雙方當事人回家後,受害人又再次被立刻施暴。我見過最離譜的,就是丈夫在警察面前仍然動手打老婆。
講座中有位強國人發言說,這𥚃的警察,有理冇理先拉後審,咁樣會破壞人家的家庭,做法欠妥。在我們中國,就會先由街道委員作調解,不會胡亂拉人,破壞人家的家庭。
兩地的處理辦法,誰優誰劣,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我只想說,講到破壞人家的家庭,誰會叻得過共產黨?中宣部宣傳的歌詞是這樣唱的:「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
文革時鼓勵子女舉報父母,促使父母被槍斃,那不是破壞一個家庭嗎?
當然,西方耶教社會也是鼓勵破壞家庭的。路加福音14章26節如是說:「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耶教原來與共產黨是同一個鼻孔出氣的,難怪近年這兩個組織如此親密起來!
在該講座,我訴說,這裡的警察,對那些電話、電子騙案不聞不問,導致處處、時時都會遇上騙子。
另一位強國人說:你不能怪責警察,警察辦事是分緩急先後的!
記得John Irving,在其着作(The World According To Grap)有一句說話:I don’t know what I want, I know what I don’t want.(其意思大概是,作為老百姓,我不必理會我為什麼會受害,我只是希望自己不會受害。)
你們警察遇到甚麼困難,人手如何不足,那是你們警察自己要解決的問題,我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只是不想成為罪案的受害者!就是如此簡單的要求而已!
常言道,強國人,「吃着地溝油的命,操著中南海的心。」
有時我真是懷疑,強國人是不是很多都有精神分裂症。他們認為加拿大樣樣都不及中國好,但他們又用不少錢來留學、又千方百計地要成為加拿大移民,活在這樣的矛盾下,那算不算是精神分裂症?!
感謝作者授權人類黨網站發表!
注: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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