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制度的邏輯起點

作者:蘇小和

文明社會的邏輯起點,必須首先無條件相信,每個人都是幽暗的,不確定的。這是一套觀念體系,不是由人類自己發明和總結出來的,而是來自於上帝話語的啟示。所以必須簡單相信所有人都是有限有罪無知無力和無恥的人,沒有任何人例外。如果有一個人是例外的,那麼災難就來臨了。

在這樣的觀念秩序的基礎上,當我們討論法治,意味著我們在討論對人性的絕對懷疑。人性具有先驗的幽暗性和不確定性,必須要用一套制度來約束人性。這是憲政法治的基本邏輯起點。儒家以文化人,都是道德教訓,缺乏懷疑人的尺度和能力。這種情況下,法治體系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只能靠樹立一些道德模範人物來規範人。可是,人不過是人,能模範到哪裡去呢?

人類全部的錯誤都是起點的錯誤,而起點的錯誤全部都是觀念的錯誤。觀念的錯誤不在宏大敘事的歷史進程裡,而在於一個個體之人的心靈之中。理解這一點,你才能理解人類的文明,你才能理解此時此刻你的困境。

孟子說,「物之不齊,物之情也」。這句話最大的問題是用物來理解人。常識告訴我們,人不是物,人是有靈魂的活人,有尊嚴和權利的人。如果人是物,那的確是什麼壞事都可以做。給一條狗加一條黃金的鍊子,那是炫富;但給一個人加一條鍊子,那是奴役。砍斷一棵草,叫修剪;砍殺一個人,叫犯罪。就這麼一點破道理,再過五千年,中國人能懂嗎?

世界就是修道院。勞動就是禱告。天主教的教皇制度,區域大主教任命制度,封聖制度,都是錯的,抬高了人的權柄,僭越了上帝的權柄。新教體系的長老制和牧師制也有問題。很多牧師在台上站久了,就成了領袖。人性的幽暗與敗壞無處不在,有人的地方,就必須懷疑。

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第一步是必須相信,真正合宜的秩序,只存在於天國,人間從來沒有完美;第二,必須同時直面人的高貴與人的幽暗,人對人的認識必須呈現為綜合的判斷;第三,立足於前兩點,人們必須致力於制度的設計與建構,而且必須認同,人類不可能建構出絕對完美的制度,所謂好的制度,僅僅是一種開放式的糾錯。

「施比受好」,這是聖經里的話語啓示。一個人做好事,比如讓座、給乞丐錢,等等,是做給自己的內心看;如果有信仰,是做給上帝看。做好事時,我們的內心已經收穫到了一種溫柔,一種愛的意義。如果在意別人的回報,則愛的意義被抵消了,人反而陷入怨恨的困境之中。這個問題想清楚了,大致就能理解為什麼有能力提出「內心的道德律」這個概念,而我們以儒釋道為傳統觀念秩序的中國人,永遠無法首先提出。

緣於人性的短視與無知,一個人通常都陷在完全的錯誤中,人和人之間唯一的區別,不在於是否有錯誤,而在於是否具備一定程度的糾錯能力。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社群、一個國家,只要不具備基本的糾錯能力,基本可以斷定,這裡的人,已經在事實的層面接近毀滅了。在這個意義上,所謂的地獄,其意義大概就是指一個人從來而且永遠不能糾錯。

感謝作者授權人類黨網站發表!

注: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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