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概略》

作者:中华民国大陆公民党 Robert

此书是由美國將領亨利·馬丁·羅伯特於1876年出版的手冊,蒐集並改編美國國會的議事程序,使之普及於美國民間組織,也是目前美國最廣為使用的議事規範。

此书本质上属于对社团和会议进行有效率的民主化运营的操作手册,可以为制度设计提供一套守則,可以为不同群体间交换意见、达成和谐提供约定俗成的语法。

会议步骤:

第一步,动议。

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资源、行动、结果。

动议中心原则。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二步,附议。

只要有一个人说:我附议。就可以进入议事流程。

主持中立原则。主持人不可以附议;主持人有控场权,必须从讨论中抽离;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别人发言。

第三步,陈述议题。

主持人清楚陈述一遍议题。

第四步,辩论。

主持人宣布,开始!

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必须得到主持人允许;先举手者优先,未发言者优先;尽量让正反双方轮流发言,保持平衡。

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要先表明立场,再说明理由。

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

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限时限次原则。一个议题,每人最多发言三次,每次最多十分钟。

一时一件原则。不得跑题。

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最大,无条件服从。

文明表达原则。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者偏好。

第五步,表决。

充分辩论原则。有发言机会的人都应该表达;讨论充分方可表决。

多数裁决原则。赞成大于反对,则通过,平局算未通过;请赞成的人举手,请反对的人举手,不要请弃权的人举手;主持人必须最后举手。

第六步,宣布结果。

十二原则:

动议中心,主持中立,机会均等,立场明确,发言完整,面对主持,

限时限次,一时一件,遵守裁判,文明表达,充分辩论,多数裁决。

六步骤:

动议,附议,陈述议题,辩论,表决,宣布结果。

理性讨论,充分辩论。

中华民国大陆公民党
2022年04月24日

感谢作者授权人类党网站发表!

注: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阅读更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